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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湛河区曹镇乡人民政府齐庄村2026年第一批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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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湛河区曹镇乡人民政府齐庄村2026年第一批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6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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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6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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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平公资采2026847号-1 |
平顶山市湛河区曹镇乡人民政府齐庄村2026年第一批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
*** |
***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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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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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铺设、排水沟、广场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2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包含项目概况中的全部内容); 5.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4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5工 期:3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合格。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上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2、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投标处理。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 至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3.方式: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直接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
| 4.售价:****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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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湛河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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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湛河区财政局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0375-3998131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平顶山市湛河区曹镇乡人民政府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曹镇乡曹东村1号院 |
| 联系人:侯亚丽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公司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凌云路平西建材城嘉苑商场5区21号商铺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