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高新区第一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高新区第一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1 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 1 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 1 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8) 供 应 商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特别注意:本项目采购单位为:安康高新区第一小学;“采购公告中的"高新区管理委员会为”高新区财政局委托账号,无法修改,各投标单位做投标文件时需要填写的所有采购单位名称应按照:“安康高新区第一小学”填写;若因填写有误,造成废标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投标人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 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 ”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责任自负;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95/4009980000;
4.未及时下载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5.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5.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5.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5.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
5.6《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
5.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5.8 其他最新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