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公开招租及本项目实际要求: (一)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并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二)出租方提出: 1、本项目涉及交易双方应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2、本次出租资产租赁用途为幼儿园,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已具备满足开办幼儿园的所有资格条件,在报名登记时提供办学相关许可证。 3、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已具有提供配套餐食服务的所有资格条件,并将自主提供幼儿园餐食服务,在报名登记时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4、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报名登记时须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一年的审计报告(2024或202******公司zclogin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书面声明)。 (三)项目综合评议环节完成后,招租代理机构******公司zclogin将向出租方出具结果确认书,由出租方确认最终承租方资格。在确认最终承租方资格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租方与最终承租方按照公告内容及成交结果等相关内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四)最终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报名时支付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及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双方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支付到光谷联交所指定帐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完成对首期租金及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双方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五)最终承租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首期租金及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双方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后5个工作日内,由光谷联交所将收到的首期租金一次性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二、意向承租方在报名登记时除交纳相应的交易保证金外,还须按照“报名资料清单”内容(详见公示附件1)提交报名资料,清单中的《意向承租申请书》请在本项目公开挂牌期间向“交易机构联系人”领取。 三、意向承租方须对以下内容进行书面承诺并按约定执行相关内容: (一)成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资产租赁期间接受并积极配合出租方有关部门的管理,具体如下: 1、出租资产租期为三年,租赁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租赁合同期满时,出租方管理部门对最终承租方的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内容详见公示附件2:《出租门面管理考评细则》),考评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2次;若考评不通过,出租方可拒绝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且不属于违约,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地退出。 2、租金交纳方式:本项目租金为按半年支付,承租方须按公告要求将首期租金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在下一个缴款周期开始前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向出租方一次性足额支付下一个缴款周期的租金;若承租方自下一个缴款周期开始计算起,未支付租金达15日时,出租方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关系。若承租方需提前终止租赁关系,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 3、出租方按约定将资产交付承租方后,承租方自行负责装修改造,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影响资产固定设施的结构及消防配套设施(若承租方按实际使用确需部分改造的,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批准后,方可对资产进行适量改造或增加设施,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非房屋结构问题,维修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4、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将标的对外转租、分租或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追究责任和损失。 5、承租方不得出现与本公告明确的资产用途不一致的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租赁关系,且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追究责任和损失。 6、承租方不得从事扰民的营业种类,且保证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如有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承租方是资产租赁期间的实际管理人。在资产范围内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发生食品、消防、防疫、人身等安全责任事故而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按时交纳租金和按约定应当由承租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期间的水、电、燃气、暖气、电话、网络、消防器材添置等运营费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由承租方自行处置。 9、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合理使用所承担的资产及其附属设施(如水、电、气设施,卷闸门、门窗等),租赁期内发生损坏的,承租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承担赔偿责任。 10、为保障校内师生安全,承租方开展幼儿园管理经营活动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应配备合格的教师及必要的管理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①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设园长、副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等岗位,配足配齐教职工; ②教职工应当具有良好品德,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和爱护幼儿,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相应的文化和专业素质,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心健康,须持健康证明上岗; ③园长:应当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取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并在当地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上岗须提供相应的园长证书、备案证明。 ④副园长、教师:应当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上岗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明。 ⑤保育员:应当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合格。上岗须提供保育员合格证明。 ⑥卫生保健人员: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并经过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合格。以上上岗均须提供相关合格证明。 ⑦教职工患传染病期间应暂停在幼儿园的工作。 ⑧有犯罪、吸毒记录和精神病史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2)园方应满足的其他要求: ①应有明确的办园宗旨、培养目标、教学理念和教学计划,有完整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②收费应按照武汉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执行,并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③优先满足武汉体育学院教职工子女入学,保教费在收费标准基础上给予一定的优惠。 11、承租方须保证良好工作秩序,服从学校安全管理,注意水、电、气的安全使用,经常检查,防范事故发生。由于使用和财产保管不当及其他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的损失或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水、火灾等)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有权对受到的损失依法追究赔偿。 12、租赁合同到期之日,承租方应向出租方归还本资产的使用权及管理权。因承租方对承租资产装修改造而形成的建筑部分均由出租方按现状无偿承继,对不符合要求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貌。未经出租方同意留存的物品,出租方有权处置。 13、本项目设租赁履约抵押金****元zclogin,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时间向出租方直接缴纳。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若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作为违约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另行赔偿)。扣除后履约保证金不足时,承租方应随时动态补足差额。租赁履约抵押金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经出租方验收确认资产无损毁等情形且承租方付清全部租金及其他费用后,将租赁履约抵押金无息退还至承租方。 14、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政策或学校发展需要收回标的房屋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出租方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合同剩余租金和租赁履约抵押金;承租方应无条件地接受并按要求退场,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15、合同终止后、承租方退场时不得以改造、装修、设施设备添置、经营亏损等任何理由和形式向出租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 16、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量联行评报字(2026)第0605号)和《武汉体育学院家属区1937.7㎡房屋三年承租权招租文件》(简称“《招租文件》”,详见公示附件3)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上述书面承诺内容是租赁合同签订的重要基础,请各意向承租方在报名登记时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思考各项投资因素,仔细分析投资成本及可能面临的投资风险,在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出租资产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