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钱塘区河庄街道湖境观岚湾地下一层B1-1242车位使用权
招标公告
浙江省
杭州市
发布日期:
2026-08-27
招标公告金额:56000元
【招标单位】
杭州钱塘城发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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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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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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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信息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杭州市钱塘区河庄街道湖境观岚湾地下一层B1-1242车位使用权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杭州市 |
| 挂牌价格 | 56,****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5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
| 转让事项说明 | 1、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其对转让标的受让事项是否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权属变更机构的相关规定,须自行承担无法过户的风险。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受让申请材料原件到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并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结算账户一次付清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同意杭交所在经转让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本次交易标的转让方仅以《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复印件作为权属依据,对能否办理产权证不作任何保证,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应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并承担相应风险。若后续该车位能够办理产权证,则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税、费及其他费用。 (4)已知悉并同意:本次交易标的,受让方需按小区物业管理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5)已知悉并同意:该车位按现行有关政府规定尚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等权属证书,但转让方享有与车位所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剩余使用年限一致的使用权。 (6)已知悉并同意:受让方了解并接受车位内或车位周边可能有集水坑、明沟、取水点、消火栓、防火门、采光井、集水井、拖把池、配电箱、防火卷帘或人防门,车位顶部可能有设备风管等设施。 (7)已知悉并同意:购买车位的使用限制:受让方不能在该车位的四至范围空间内搭建临时或永久性的分隔物以及添加任何设施、附属物等。受让方使用该车位时应遵守国家、浙江省、杭州市已出台或将来出台的法规和政策。该车位只能作为停放与车位实际面积相匹配的乘用车使用,受让方不得改变用途。 (8)已知悉并同意:该车位由统一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受让方应按规定缴纳相应管理费用,且受让方使用该车位应遵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如在使用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失的,受让方应承担责任。 4、本项目标的交付及转受双方的权利义务以附件《资产交易合同》文本相关内容为准。 5、本项目受让方须交纳成交金额 2.5 %的交易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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