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租赁房屋为杭州市拱墅区三塘菊园1、2幢106室部分(现:杭州市拱墅区香积寺路40-3号、40-4号、40-5号、40-6号、40-7号),作为一个标的整体出租。租赁面积约为527.43㎡,租赁面积系出租方测绘所得,如租赁房屋实际面积与上述租赁面积有差异,以实际为准,但租金成交价等交易资金不作调整。
2、本次租赁房屋不动产附记所示规划批建为商业用房。租赁房屋目前空置,租赁房屋质量、具体位置等以现场实际为准,租赁房屋的装修部分不以展示现状为准,租赁房屋移交时,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3、本次租赁房屋的不动产权证证载权利人为杭州******公司。根据权利人******公司签署《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委******公司运营管理。2023年12******公司已更名******公司。根据杭州******公司2024年10月28日出具的简复单******公司吸收合******公司******公司全面继******公司的所有资产、负债、业务、合同、员工以及其他所有权利与义务)。2025年9月******公司更名******公司,出租方杭州安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据此对本次交易标的公开交易。本次租赁权成交后,承租方需与杭州******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管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