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类拍卖公告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将于近期(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19/03,户名: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品名称:常州市天宁区御和苑4幢乙单元802室不动产。(详情参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二、竞价时间:本标的拟进行网上两次拍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6年9月28日10时至2026年9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26年10月15日10时至2026年10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拍卖价格信息:
第一次拍卖起拍价:137万元;保证金:27万元;加价幅度:0.3万元;
第二次拍卖起拍价:110万元;保证金:22万元;加价幅度:0.3万元。
四、竞买人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购房政策。具备房产所在地购房资格的,方能参与竞拍。因不符合购房资格参加竞买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的5个工作日前(并且受托人报名前)向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特别提示:如若家庭成员共同竞买,需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申报方式: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网络竞价开始前三日向拍卖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拍当日止(双休、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提前预约,由本院指定的网拍辅助机构现场陪同看样。
看样联系方式******公司,联系电话***********。
第一次拍卖请于2026年9月18日前预约。
第二次拍卖请于2026年9月30日前预约。
本院将于网络竞价开始前统一组织一次现场看样,具体视预约情况安排,如错过看样时间将不再另行安排。
如前期拍卖成交,后续现场看样将不再组织,请相关意向竞买人自行留意网络竞价时间与结果。
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物具体状况以现状为准,未标明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了解,建议实地查看。标的物位置地图系平台自动生成,可能存在与标的物实际地址不一致情形,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后参与竞买。
七、竞买人条件
1.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 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等对本标的买受人资格或条件的特殊规定。
3.特别提示:竞买人应当符合标的所在地的限购政策。拍卖前,竞买人应自行向标的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住建等部门核实司法拍卖不动产专属限购政策,确认自身购房资格。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拍卖被撤销的,全部法律责任与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已缴纳的保证金按悔拍规则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第四条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 法院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将审核买受人自申请竞拍至裁定出具时持续具备购房资格,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出具裁定。
5. 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八、保证金及尾款支付
1. 竞买人须在参加拍卖前,通过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系统缴纳足额保证金,竞买人线下缴纳保证金报名详见《竞买须知》。
2.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请买受人在网络竞价结束后15日内支付完毕:
(1)银行付款: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帐户(户名: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常州天宁支行,账号:***********09463***********);
(2)其他方式付款:淘宝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 特别提醒:司法拍卖因标的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当天限额而无法支付,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213w.3064813.a214dqe.54.YmWamV&path=sf-helpcenter-qa#c1,或自行联系开户银行咨询。
九、法拍贷业务提示
本次拍卖标的支持竞买人以贷款形式参与竞拍。竞买人既可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线上办理,也可线下自行选择符合资质的金融机构办理;竞买人可以申请办理商业住房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与商业组合贷款。
竞买人应在参与竞拍前,自行向贷款经办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核实贷款办理条件、确认自身贷款资格、可贷额度、放款时限及全部相关要求,贷款的最终审批结果、授信额度、执行利率、放款时间均以贷款机构的官方审核为准,法院不就贷款办理事宜作出任何承诺与担保;若因贷款审批未通过、放款逾期等原因导致竞买人无法按时足额支付拍卖尾款,致使拍卖目的难以实现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关于悔拍的规定,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承担二次拍卖产生的差价损失等。
十、网拍辅助机构信息
本院已委******公司承担本次拍卖的(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或者照片等资料;(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查看,封存样品等;(三)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等网拍辅助事务。
该机构联系方式为******公司,联系电话***********。
特别提示:
网拍辅助事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执行法院可在拍卖成交款中优先支付,无需买受人另行支付。
网拍辅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竞买人信息,不得与第三方串通干扰竞价,不得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法院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十一、防范非法中介与欺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指导意见》第十一条,本院坚决依法打击通过夸大、欺瞒、误导等手段宣传提供“拍前调查”“清场收房”“对接法院”等一站式服务,诱导买受人支付高额佣金,甚至伪造司法文书骗取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法院拍卖过程中竞买人无需支付任何服务费用,对于社会上有其它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十二、与本标的相关主体的告知
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本次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当日前与本院联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已在拍卖五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已于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的,已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了无法通知的理由。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的,自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经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三、请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
请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有关拍卖(变卖)法律规则;标的概述、竞买特别提醒请查看《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或从附件下载《评估报告》。
举报监督、平台管理:0519-***********
技术咨询:淘宝网平台技术电话:400-822-2870
标的咨询******公司,联系电话***********、400-9288512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