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总装配厂新智工厂动力电池周转中心建设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1.谈判条件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具有应标及服务能力(或供应能力或生产能力)的单位
参加。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圈
项目概况:陕重汽总装联合厂房为戊类厂房,本水在厂房内新增丙类库房,为交组
匙工程,包含设计、施工、采购、安装、调试、检测签。具体为在新能源智能工厂总
装车问发动机分装线东侧区域建设一个占地面积约480m丙类的动力电池周转中心,
满足丙类厂房建设要求,且根据车间使用情况满足电池物料周转的露求。动力电池周
转中心建设露满足防火、防静电、防爆、消防等法规要求。
采购范围: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一标段:汽车总装配厂新
智工动力电池周转中心建设:详见本项目谈判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3.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
3.1响应单位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
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联合体参与谈判的,联合体成员均
领满足此要求)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谈判,联合
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共同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和有约束力的
《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贵任。联合体协议签订后,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
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参与谈判时须明确联合体幸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
位不作限制,可为联合体成员中的任意一方,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
合同包采购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文件编制与递交、委托人授权、接
收答疑、回复澄清、主张或放弃权利、签字盖章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
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
办、组织和协调工作等参与谈判与成交后事宜相关的全部事宜:
3.3响应单位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