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zclogin关于赣州市G105国道安全精细化提升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招标编号:赣建安交[2026]01号)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州市G105国道安全精细化提升工程已由*****公司zclogin 以赣市路养字〔2025〕7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公司zclogin各项目所属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赣州市公路发展中心。中标人中标后,分别与*****公司zclogin各项目所属分中心签订施工监理合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赣州市赣县区、章贡区、南康区、信丰县、龙南市。
(2)项目性质:安全提升工程
(3)工程概况:本项目线路总长度为164.313km,建安费为***********zclogin元。其中:赣县区、章贡区路段线路合计长度38.563km,建安费为****元zclogin;南康区路段线路合计长度21.139 km,建安费为****元zclogin;信丰县路段线路累计长度59.52km,建安费为****元zclogin;龙南市路段线路累计长度45.161km,建安费为****元zclogin。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控制价为****元zclogin。
(4)监理服务期: 300 日历天,其中施工期12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80 日历天。
(5)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6)招标范围:本项目合同段主要工作内容为全线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安全设施及沿线设施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的施工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要求、信誉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要求见附表一至附表四,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3 月11 日至 2026 年 3 月19 日 (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iangxi.gov.cn/)中报名(投标人必须添加身份“小额工程(投标人)”,并按照“小额工程通用模版评审系统”有关操作流程进行投标,未在上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将不能参加本工程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各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遇******公司zclogin联系。咨询电话: 400-998-0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zclogin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达交易系统。
5.3 投标文件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交易系统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企业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pj.ganzhou.gov.cn/gzsxzsp/c114419/202110/aca46dd6764646dfad4aab3a8b4a3ad9.shtml)。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小额工程专区)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公司zclogin
地 址:赣州市兴国路市政中心北楼19楼
联 系 人:施工
电 话:0797-8996585
邮 编:341000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zclogin
地 址: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洪家嘴乡凤凰大道东红村安置房12-13号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zclogin
邮 编:334000
电子邮件:***********zclogin4@qq.com
监督单位: 赣州市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0797- 8996559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①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①
业 绩 要 求 |
投标人近 5 年(自发布招标公告前一日回溯五年,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接过单个合同总里程不少于16公里国省道或高速公路安全设施养护工程监理业绩。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①
信 誉 要 求 |
(1)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 (2)未被赣州市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理部门取消在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 (3)未出现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情况; (4)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 (5)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 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 (6)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 D 级;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按 B 级对待。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①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人 |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行业为公路工程的监理工程师证书(不含编号为“JGZ”开头)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无在岗项目【指开标截止时间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函 (格式自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