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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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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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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竞价须知、受让方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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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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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00 至 ****-**-**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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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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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https://hrbggzy.harbin.gov.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报名账户(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2、意向受让方须向哈交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
法人单位及非法人组织: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协议书(样本附后)、声明书(样本附后)、现场查看确认书等其他公告附件内容等转让方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具体报名程序可咨询项目联系人。
3、报名审核:意向受让方在系统提示审核通过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方具备竞价资格。
4、系统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成保证金账号,存入保证金后,意向受让方须登录系统点击保证金查询后方可竞价。
5、意向方实名注册填报的报名信息,是后续资格审核、参与交易全流程的唯一有效依据;信息填报存在错误、缺失、不完整等情形,将直接导致报名失败。意向方应认真核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原则上报名流程一经启动,填报信息不得随意变更。意向方报名后确因信息有误、材料不全需更正、补正的,应密切关注报名截止时间,预留充足时限完成修正与补正。若因意向方自身原因,临近报名截止时点才提交报名材料,或未在报名截止前完成信息修正、材料补正,最终导致报名失败的,由此引发的全部操作风险、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及相关后果,均由意向方自行承担;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法律与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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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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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保证金:****元
交纳截止时间:****-**-** 09:00,以具体到账时间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
交纳方式:电汇,网银,其他;按竞价系统提示交纳。
二、保证金处置方法:
1、在签订《标的交割单》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办理保证金转交易价款手续。保证金所产生利息退还受让方,具体到账时间及利息以银行系统为准。
2、受让方或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视为违约,其缴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优先用于弥补交易服务费。若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哈交所、转让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利益受损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过错受让方进行追偿。
(1)在竞价阶段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
(2)竞价后单方违约的(包括但不限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拒绝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等行为);
(3)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标的交割单》或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4)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3、意向受让方未成功受让标的的,哈交所在限时竞价结束后2-5个工作日办理保证金原路带息退还手续,利息及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为准。
4、意向受让方须用本企业(本人)报名账户中填报的银行账户缴纳交易保证金,不可他人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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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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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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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向多次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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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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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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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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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竞价时间:****-**-** 09:00
至 ****-**-** 10:00 止;
限时竞价时间:****-**-** 10:0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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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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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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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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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项目的服务费收费比例以此为准:报废车辆转让项目的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款的5%进行收取;其余报废资产项目成交金额在****元(不含)以下的,不收取交易服务费;成交金额在****元(含)以上的,按照成交金额的5%收取服务费。上述服务费不足****元,按****元收取。若系统显示的服务费与按本公告计算的实际服务费不一致,以哈交所正式通知为准。
2、转让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算价款过程中冲抵标的部分成交价款。
3、受让方应在转让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交纳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完成缴费后,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受让方为法人的,还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至哈交所,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
4、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与转让方签订《标的交割单》,并按约定时间对标的进行交割。标的报废完毕后,受让方应当向哈交所出具报废国有资产回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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