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500,000.00 元(首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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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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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挂牌价备注 |
第三年租金递增5%,第四年、第五年租金与第三年租金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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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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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支付要求 |
租金按年支付,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一次性支付,首年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第二年起租金支付具体内容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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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经营餐厅、超市、洗衣房、理发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许可的项目。不得开办私人会所、一桌餐、殡葬及黄、赌、毒等,不得经营有污染、违法、噪音扰民等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生产的行业,不得生产经营或存放国家明令禁止的易燃、易爆等高危产品以及不符合环境要求的、指标达不到国家、省、市规定要求的行业或物品。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标的房屋目前为闲置状态,承租方应自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2、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首年成交租金的20%(四舍五入至百元位),租赁合同签订前由承租方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2)装修保证金: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支付房屋装修保证金****元zclogin。整体装修完毕且乙方无违规情况的,装修保证金全额无息返还;如因乙方原因违规装修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损失金额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3)水电保证金: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支付房屋水电保证金****元zclogin。水电保证金在合同到期且扣除未缴纳水电费用后予以无息退还。
(4)食品安全保证金: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支付食品安全保证金****元zclogin。食品安全保证金在合同到期且无违规行为后予以无息退还。
3、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年支付,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一次性支付,首年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第二年起租金支付具体内容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产证情况、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5、承租方竞得标的后餐厅经营面积不得少于500㎡,洗衣房经营面积不得少于50㎡,理发店经营面积不得少于50㎡,超市经营面积不得少于300㎡。
6、出租标的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期间,与承租方生产经营及使用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的水电费、物业费、通讯费等任何费用(如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其中物业费****元zclogin/㎡/月,电费按电表电量****元zclogin/度收取,水费按****元zclogin/吨收取(如遇相关部门统一调价,或因政府政策、园区管理规定导致收费标准调整的,则按最新收费标准和缴费通知执行),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7、标的房屋按现状交付使用。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8、标的房屋面积数据仅作参考,具体以实地现状为准。
9、承租方应按有关部门规定做好所承租房屋的消防安全、门前五包、卫生保洁、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承租期间的安全生产、用电、用气、防火、防盗、防汛、防涝等一切安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出租方及第三方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10、承租方竞得后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签约人,承租人不得将场地作抵押、担保、转让;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改变场地现状,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利用租赁场地进行违法活动。
11、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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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期 |
五年 |
| 有无免租期 |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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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租期时间 |
3个月 |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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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意向方(报名主体)应为依法设立并在本项目公告挂牌之日前有效存续5年(含)以上的独立法人组织。(执行标准:提供营业执照);
2.意向方(报名主体)及法定代表人在本项目公告挂牌之日前未在全国工商总局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中,且未被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为准)。(执行标准:提供意向方(报名主体)及法定代表人指定网站截图);
3.意向方(报名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公司zclogin在本项目公告挂牌之日前未在全国工商总局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中,且未被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为准)。(执行标准:提供书面承诺);
4.意向方(报名主体)实缴注册资本在本项目公告挂牌之日前达到人民币****元zclogin(含)以上。(执行标准:验资报告或工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5.意向方(报名主体)在本项目公告挂牌之日前3年内仍在经营或管理的商业配套服务项目(如商超、餐饮等)面积超1500㎡的2个案例。(执行标准:提供相关合同);
6.意向方(报名主体)在本项目公告挂牌之日前已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执行标准: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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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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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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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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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3.项目成交后,承租方未按所报价格及项目公告条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及履行支付价款等相关义务,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不予退还(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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