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的面积为估计面积,可能因为季节和自然条件等发生变化,与实际面积若有差异,不调整标的发包价格。
2.标的以实际状况为准,交易市场及转让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介绍和评价,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意向受让方有义务了解和查验交易标的,对可能存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 或聘请专业人员鉴定。意向受让方交纳了竞价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4.发包期限内,标的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5.标的用途不得更改,受让方在经营过程中,应符合环保、水务、畜牧、水产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
6.受让方对附属设施等有管护责任,新建设施应征得转让方同意。
7.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防洪调度属于法定强制义务,养殖经营利益不能对抗公共防汛安全。村委会在承包期对塘坝使用、管护进行监督管理,塘坝水位的调解由村委会控制。承包方必须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无条件执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灌溉、防汛调度指挥,全力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本塘坝无单独涉农专项补贴,相关惠农政策归村集体享有;权属情况:持有村级集体资源权属登记材料,无抵押、司法查封、他人侵占等权利限制;附加约束:承包人改造堤坝、新增附属设施必须经村集体书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