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次竞价的是南山养老院公建民营经营权,标的目前运营中。潜在竞买人应对养老院现状自行了解,转让方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工作人员的介绍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内在实际情况及现场交付实物时现状为准。资料如有未涉及到的部分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查询并取得,如有疑问必须在报名之前书面向出让方提出。竞买人在标的展示期内应充分了解、察看、查询明暗瑕疵、面积数量、四至界址情况、规划情况、用地条件、债权债务情况、产权情况、地质自然概貌、地下埋藏物、高空架线、资产现状等情况。同时竞买人还须对权证手续办理的相关情况及应缴费用情况去有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未实地察看了解情况的竞买人不要盲目参与竞买,由于不了解情况而参加竞买的责任及后果由买受人自己承担。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完全了解标的物情况,认可标的物现状和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明暗瑕疵及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自己的风险后果,并自愿承担责任。出让人、交易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条 竞买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文件和身份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第三条 竞买保证金缴款人必须与申请人一致。
第四条 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好《管理运营合同》并办理好相关移交手续,移交后由买受人自行管理资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责任、环保责任、防灾防火责任、维护保养责任及社会周边关系的处理等事宜由买受人负责,并自行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出让人、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在经营期内,必须依法依规经营并缴纳税金,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及出让人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相关费用缴纳及其他规定:
1.交易服务费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文件标准由买受人全额支付。
2.咨询费用****元,由买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全额交纳。
第六条 竞买保证金退还:竞买不成功的,竞买保证金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竞拍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原数退还(不计息)。
第七条 转让人因不确定的因素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终止或暂停竞拍,竞买人应退出竞买,出让人、交易平台不向竞买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竞价成交后,竞买人若在今后该资产遇到国家政策、法律发生变化等不可抗力情形导致不能履行时所产生的损失和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出让人、交易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竞买人在报名参加竞买前应熟读《竞买须知》、《管理运营合同书》及相关文件,并遵守所有条款。竞价成交后签订《成交确认书》,凭《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管理运营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