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标的物产权人******公司zclogin,出租方的出租行为已获得产权人的授权。
2、证载用途:商业,承租方经营所需要的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税务、消防等)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及风险后果,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3、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导致承租方不能正常经营时,出租方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有权在物业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解除合同,但所缴纳的租金不予退还。若承租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后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在租赁期内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所交的租赁押金不予退回,租金计算至承租方实际向出租方交回物业之日止;承租方未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的,除租赁押金不予退还外,另应向出租方支付当期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
4、中标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缴纳履约押金,押金按租赁期内租金最高额的3个月收取。
5、出租方按现状出租交付物业。合同签订、租金缴交均以交易面积为准。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前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谨慎摘牌和报价。
6、自竞价成交确认之日起,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合同及支付相关费用。因中标方自身原因15个工作日内未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拒绝支付相关费用的,均视为中标方违约,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投标保证金为挂牌价格的两倍,签订租赁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自动无息转为等额履约押金。投标保证金额度超出履约押金额度的部分用于冲抵租金,额度不足的,应在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补齐。如投标人未能中标,投标保证金将在15个工作日内将足额无息退还。
8、出租标的如经广州市或区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搬迁、拆除、改造或处置,或因不可抗力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租赁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并自行承担损失。
9、合同期满后或合同中途因故终止,出租方无需对承租方进行任何装修装饰的补偿,承租方所有改造装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10、该报价不含物业管理费,仅为租金,物业管理费为****元zclogin/㎡******公司zclogin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收取。
11、出租标的物租赁用途限定为从事食品、饮料及日常生活用品零售的经营活动。承租方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及实际主营业务必须与此相符。
12、中标方承诺在取得租赁权后,必须按意向书所述品牌开展经营活动。若未经产权方书面同意,擅自变更经营品牌、主营业务或实际控制人,则视为根本性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且已收取的全部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该违约行为将视为在产权交易机构(产交所)的摘牌成交结果无效,成交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给产权方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