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000.00 元/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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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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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挂牌价备注 |
租赁期内租金不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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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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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竞得人须在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清第一年成交租金(成交单价*实际面积)、履约保证金,向交易所支付第一年成交租金(成交单价*公示面积)*4.5%的交易服务费费(具体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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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种植粮食农作物;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农业生产需符合国土、农业相关规定。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权证相关信息:无土地证;
2、土地状态:空置。
3、履约保证金按第一年成交租金的5%收取,于租赁到期时,经租赁双方确认无异议后不计息退回。
4、合同签订:竞得人在成交并交清款项后3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合同》。
5、按照租赁合同中所列租赁起始日前按出租土地现状办理租赁物移交手续。
6、竞得人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7、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农业生产需符合国土、农业相关规定。
8、土地使用及经营管理须符合各项法律法规,严禁用于其他项目开发、经营。不得改变用途,须按合同要求使用土地,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转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如有类似情况发生,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权。
9、土地内水、电安装及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安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安全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0、租期内如因国家政策改变或因政府规划拆迁需要等原因,出租方决定提前终止合同的(出租方提前通知竞得人,竞得人须无条件服从),不视为出租方违约,并且对因此造成竞得人的损失,出租方除退还竞得人已交的合同未履行期间的租金外,不再承担赔偿、补偿责任。
1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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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期 |
合同约定之日起至****-**-**zclogin |
| 有无免租期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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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本次出租面向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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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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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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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6: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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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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