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8877 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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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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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挂牌价备注 |
年租金****元zclogin,无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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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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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支付要求 |
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付清,次期租金须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付清,依次类推;租金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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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商业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承租人支付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数),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付清;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人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房产,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经出租方查验房屋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租赁期间,若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等费用超过10天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的,履约保证金直接抵扣相应费用或者违约金,出租方在抵扣后向承租人出具书面通知,承租人应在收到通知后10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合同被提前终止或解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其它费用: 租赁房产水、电等需自行报装,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租赁房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须承租人自行负责,出租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4、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5、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即原承租人腾空后,移交使用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人自行修缮、弥补,承担;出租方不参与处理承租人与相关管理部门、周边邻里、物业等关系,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处理,并履行相关管理公约;相关风险承租人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
6、承租人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出租方对承租人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
7、上述租赁房产属整体出租,不得擅自整体转租。
8、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9、本次租赁期限届满,如出租方仍要对外出租的,承租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10、若租赁期间因政府行为、城市建设工程启动、拆迁、公共利益和不可抗力等其他原因,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人可以单方解除本租赁协议,承租人须在接到通知后贰个月内无条件腾空并退还场地,出租方退还未到期已付未用的租金,承租人不得向出租方提出其他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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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期 |
3年 |
| 有无免租期 |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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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租期时间 |
1个月 |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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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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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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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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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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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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