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40,800.00 元(首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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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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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挂牌价备注 |
****元zclogin/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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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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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支付要求 |
租金按年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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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经营期间营业执照、水、电等自行办理。租赁期间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得经营和存放有毒、有害、有噪音、有放射性、污染环境、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扰民。须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保持房屋场地内的环境卫生,根据县有关规定做好垃圾分类、文明创建工作。消防安全审批流程须承租方自行了解清楚,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出租方不作任何承诺。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由承租方承担。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收费标准为人民币首年成交租金×3年×3%;
3.合同签订时间及租金支付方式:承租人须在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缴清第一年拍卖成交款、履约保证金水电押金和交易服务费。成交后四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
4.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标的房屋是否适合承租方所要经营的项目,是否满足承租方经营证件的办理、审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了解、咨询及确认,出租方概不负责。
5.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产证情况、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6.租赁期间,与承租方生产经营及使用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的水、电、物业等任何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由承租方直接向相关部门交纳,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7.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8.标的房屋面积数据仅作参考,具体以实地现状为准;本次标的房屋招租仅为出租方委托的房屋使用权,房屋的设施、物品均不在本次招租标的范围内。
9.承租方应按有关部门规定做好所承租房屋的消防安全、门前五包、卫生保洁、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承租期间的安全生产、用电、用气、防火、防盗、防汛、防涝等一切安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出租方及第三方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10.经营及办公用房等若涉及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和环保、消防等特种审批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概不负责。
11.标的房屋以标的具体实际状况对外公开招租,标的房屋如未通或无法通水、电的,则由承租方自行解决相关水电问题,所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理;如标的房屋存有弃物、有渗水或墙面剥落、上下水管道渗漏、损坏以及门、锁损坏等情形的,承租方应在成交后应自行负责清理、修理和更换,并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费用,同时不得以此为由反悔,或要求出租方和交易所进行清理、修理、更换或赔偿等。
12.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擅自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
13.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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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期 |
3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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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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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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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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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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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项目成交后,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3.项目成交后,承租方未按所报价格及项目公告条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及履行支付价款等相关义务,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不予退还(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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