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的面积等与实际情况若有差异,不调整标的出租价格。
2.标的以实际状况为准,交易市场及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介绍和评价,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意向承租方有义务了解和查验交易标的,对可能存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 或聘请专业人员鉴定。意向承租方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4.水、电、气、热等费用的约定:承租期内水、电、气、热等费由承租方承担,公告未尽事宜会在合同签订阶段补充。
5.标的无抵押, 标的未办理产权证
6.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办公用房121平方米、办公场地1500平方米,屋内有部分物品,如确定承租,乡政府会通知相关人员拿走物品,屋外园子有部分种植作物,如确定有承租方,作物由乡政府商讨处置。如承租方需彻底清洁,装修,维修等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为准,详细咨询乡政府0438--8735361,意向受让方交纳了竞价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如违约保证金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