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坐落 |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平山镇/高村 |
| 项目实施地点 |
平山县平山镇高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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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单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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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限价总价 |
****元zclo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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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要求 |
29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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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约保证金 |
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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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内容 |
平山县2026年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平山县平山镇高村街道硬化项目建设内容:
拆除原有混泥土路面3790.9m²;
路床(槽)整形3790.9 m²;
新建水泥混凝土3790.9m²;
内容) 余方弃置568.64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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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其他资金****元zclogin,资金比例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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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工期 |
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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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和资源性质 |
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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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
平山县2026年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平山县平山镇高村街道硬化项目建设内容:
拆除原有混泥土路面3790.9m²;
路床(槽)整形3790.9 m²;
新建水泥混凝土3790.9m²;
内容) 余方弃置568.64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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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式 |
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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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平台 |
建投商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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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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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内容与范围及招标方案说明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形式,详见磋商文件);
3.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成交人未经采购人同意进行分包;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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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让行为的行政备案责任 |
出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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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 |
已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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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
已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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