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出租标的租金采取“年度成交保底租金”与“年度分成租金”二者取高计收。年度成交保底租金每两年递增一次,递增率5%,年度分成租金按营业额分段累进计提,具体规则详见附件2。
(2)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限内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续竞价由出租方组织。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出租方将向承租方发放中选通知书。
(3)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承租方须与出租方完成商铺交付确认,商铺交付次日为起租日。
(4)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承租方逾期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5)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转为合同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及部分首期租金,不足的部分,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由承租方另行补齐,首期租金自合同签订后5日内由承租方另行补齐,承租方未按时足额补齐的,出租方将视为承租方放弃中选资格,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承租方逾期缴纳租金,出租方将按租赁合同约定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6)承租方承租后签订合同时,需同时签订项目安全协议(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7)承租方所有经营收款须统一打进出租方指定的监管账户(承租方须根据要求与银联签订相关协议),出租方采取T+1模式进行返还(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8)承租方在对商铺进行装修施工前,须按照出租方规定办理完成商铺装修审批手续,在获得出租方批准后方可开始对商铺进行装修施工。否则,出租方将按租赁合同约定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9)本次出租标的为分别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