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赁房屋位于杭州市田园夏意苑16幢16-9号至16-11号,无不动产权证,招租面积约359.57平方米,招租面积系出租方实际测绘所得,若实际面积与上述明示的租赁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租金和交易服务费。
2、根据杭房局〔2024〕14号《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级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安居发〔2024〕62号《关于印发<杭州市级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杭安居租发〔2025〕35号《关于印发<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配套用房出租管理细则(修订)>的通知》,公租房配套用房由杭州******公司统一出租管理,出租方据此开展公开招租事宜。
3、租赁房屋的质量、具体位置及房屋面积、水电容量等以现场实际为准,租赁房屋的装修部分不以展示现状为准,租赁房屋移交时,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4、目前该房屋由原承租人使用,租期至2026年9月3日止,原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应按照杭交所公开交易的要求办理报名和报价手续,若其未按照公开交易的要求办理报名和报价手续的,视为原承租人自动放弃本次公开交易的同等条件的优先承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