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线、原二号线和四号线首通段环控系统合同能源管理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一号线
招标公告
广东省
广州市
发布日期:
2026-09-15
招标公告金额:3581890.89元
公告信息
| 招标项目名称: | 一号线、原二号线和四号线首通段环控系统合同能源管理监理服务项目-一号线 |
| 标段(包)名称: | 一号线、原二号线和四号线首通段环控系统合同能源管理监理服务项目 |
|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MA9Y7HPJ3A-***********-100009-8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公告内容
一号线、原二号线和四号线首通段环控系统合同能源管理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无 |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一号线、原二号线和四号线首通段环控系统合同能源管理监理服务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一号线、原二号线和四号线首通段环控系统合同能源管理监理服务项目 | ||
| 标段名称 | 一号线、原二号线和四号线首通段环控系统合同能源管理监理服务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东省广州市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主要对一号线、原二号线和四号线首通段环控系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理服务,包括施工监理、施工图监理、施工质量监理和相关管理,以及具体项目合同及委托书所要求的监理工作等所有与该项目有关的监理工作。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主要对一号线、原二号线和四号线首通段环控系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理服务,包括施工监理、施工图监理、施工质量监理和相关管理,以及具体项目合同及委托书所要求的监理工作等所有与该项目有关的监理工作。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 工期(交货期) | 3年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358.189089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登记。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下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 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注:(1)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要求和证书有效期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5.拟委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需为机电相关专业),并具备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注:若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6.投标人自 2021年 9月 16日至2026 年9 月 15 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计近5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同类项目业绩经验。 注:①同类项目业绩是指:单个项目金额达到****元的机电专业监理服务项目。需提供合同(须包括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工期等关键内容)、经业主确认的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证明) ②单独招标的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经业主确认的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项目业绩,需提供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合同、经业主确认的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证明)。 ③如投标单位的业绩是多资质联合体的,则按照联合体成员单位书面约定的份额为准计算,否则进行均分。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名单详见附件二)。 10.投标人递交《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质量保证和合法供货渠道保证承诺函》(附件三)。 11.未在招标公告第七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委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需为机电相关专业),并具备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注:若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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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1年 9月 16日至2026 年9 月 15 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计近5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同类项目业绩经验。 注:①同类项目业绩是指:单个项目金额达到****元的机电专业监理服务项目。需提供合同(须包括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工期等关键内容)、经业主确认的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证明) ②单独招标的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经业主确认的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项目业绩,需提供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合同、经业主确认的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证明)。 ③如投标单位的业绩是多资质联合体的,则按照联合体成员单位书面约定的份额为准计算,否则进行均分。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公司网站(www.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 11:3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11:3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11:30:00 | 开标地点 | 第1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 |
| 招标人联系人 | 邓工 | 联系电话 | 020-*********** |
| 招标代理机构 | 联系地址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约部 | 联系电话 | 020-***********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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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详情见操作手册(点击下载),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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