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F精炼炉系统升级改造项目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LF精炼炉系统升级改造项目PC总承包工程已由张家口市宣化区行政审批局以宣行审技改备字〔2026〕2号文件备案,项目业主为******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范围及主要内容:本项目拟对现有2台LF精炼炉旋转双工位的一个冶炼工位进行改造,对现有工艺设备部分利旧并升级改造,新增建部分设备设施,以满足生产需要。项目采用供货+施工总承包方式,总承包范围为改造2套双电极旋转双工位LF炉,各分别增加1套加热系统及配套的设备(导电横臂、短网、水冷炉盖、高压、低压及自动化、液压、水冷系统、润滑、专用工具)、设施(包括土建基础、房屋建筑及装修装饰、消防等),安装、软件编程与调试、试车、完成功能考核并通过交工验收的全部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供配电、设备传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生产用介质等能源供应,配套LF炉车间供水管路、建构筑物的通风空调、电讯设施、消防等。对设备采购、制造供货、现场施工、安装调试、投产保产、验收移交全过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全面负责。2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宣钢东厂区。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5日历天。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2招标范围:发包方只负责指定能源介质接引点。承包方总报价包括所有建构筑物(含地下构筑物)拆除、或改造(含内外部管线)、配套改造、生产切改、设备安装、钢结构和各种管线制安、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的所有保温施工、材料供货、设备成套供货(含机、电、液、仪设备、运输及保险、现场卸车及保管)、设备安装、单体试车、联动试车、配合热负荷试车、系统调试、性能试验、保产、达产、服务、改造区域内地面恢复、职工培训、服务等全过程的一切工作内容和费用,除遇不可抗力外,均不增调合同价。承包方须配合交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工作,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及技术支持。在项目建成投产后至项目移交前,承包方负责项目运行期间的必要的技术支持、运营指导及保管、培训。以上内容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方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还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采购、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本单位2025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报告审计意见页、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应提供内容齐全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承诺近三年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不良诉讼或仲裁情况发生。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投标无效。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最近一年内社保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证明。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各自负责部分的相应能力,应当签订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员中安装施工方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对标段范围内的供货、施工、安装、调试、技术服务总负责。联合体牵头单位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主要责任,联合体其他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0:00:00至****-**-**
23:3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盲”+“分散”+“远程异地”形式评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专家统一从河北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避免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实现评审过程“盲评”。(2)招标业务咨询招标代理单位,电子投标操作咨询“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咨询电话:400-780-9998。(3)请投标人及时办理 CA,以免影响本次投标,河北CA联系方式:***********55。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提交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翰林大厦A座1903室,项目负责人:王琛、李懋卿、米磊,屈晓茹,项目负责人电话:***********/***********723,电子邮箱:renlize@gxzb.com.cn。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公司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宣府大街93号
电话:***********748
电子邮箱:m***********748@163.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未使用第三方交易平台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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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宣府大街93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翰林大厦A座19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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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75100
| 邮编: |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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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张帅
| 项目负责人: |
王琛、李懋卿、米磊,屈晓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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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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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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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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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zhangshuai01@hbisco.com
| 电子邮件: |
renlize@gx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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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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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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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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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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