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黑龙江省绥棱县长阁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地下文物勘探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按要求盖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黑龙江省绥棱县长阁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地下文物勘探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文物局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考古发掘资质证书》,证书业务范围须明确包含考古调查、考古勘探。
注:黑龙江省配合大型基本建设工程文物调查勘探机构名录备案要求,不作为投标资格审查条件;中标供应商进场开展文物调查勘探作业前,须按黑龙江省文物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完成名录备案手续,逾期未完成备案导致无法正常履约的,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违约责任,该内容详见合同主要条款。
(2)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持有国家文物局核发的考古领队资格证书或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官方培训/资质证书(含同等效力合规证书);须提供开标日前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6类情形除外,退休人员可提供聘用合同及退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