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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上海市
上海市
发布日期:
2026-09-07
招标公告金额:0元
【招标单位】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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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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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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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信息
询比公告
1. 采购内容
- 1.1 采购项目名称:
- 更新上海地区三辆公务车项目
- 1.2 采购范围与说明:
- 无
- 1.3 参与资格要求:
- 1.7.1、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得到品牌方的合法授权; 1.7.2、被列入中国东航“禁止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询价项目; 1.7.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查询结果随报价文件一起上传); 1.7.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随报价文件一起上传); 1.7.5、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7.6、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缴保的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7.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7.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4 公司业绩要求:
- 无
- 1.5 采购清单:
- 更新上海地区三辆公务车项目 #
2. 报名方式
3. 采购项目文件
4. 联系方式
- 4.1 采购人:
- ******公司.
- 4.2 联系人:
- 陈实
- 4.3 联系方式:
- ***********984
5. 其他说明
暂无数据
6. 附件
- 附件下载:无附件
7. 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 7.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也可进入东航集团集采实施平台“疑问和澄清”区域提出疑问。
- 7.2 如供应商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联系人以采购文件联系人为准。
- 7.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可在收到异议答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异议处理为投诉的前置程序,投诉材料需包含异议处理情况。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东航采委会办公室】;投诉异议公共邮箱:jtcwbtsyy@ceair.com。
- 7.4 异议人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如发现异议人提供的异议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或编造虚假异议内容或证明材料的异议,将被视为不良异议行为,并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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