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住总-竞争性磋商-2026-ZHZ0901-厦门市加强自动驾驶商业化试点运营监管的对策研究-采购公告
公告项目 |
公告内容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人名称、地址: |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5号交通大厦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住总建设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号2C1单元 ***********884 |
采购项目名称: |
厦门市加强自动驾驶商业化试点运营监管的对策研究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项目主要内容: |
厦门市加强自动驾驶商业化试点运营监管的对策研究,数量:1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采购项目预算: |
***0元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磋商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磋商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承诺函》;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指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 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指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复印件。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指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供应商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 。供应商承诺不实的, 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应依法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6)信用记录查询:磋商小组将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仅以上述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因网络故障等原因导致评标时无法查询的,评审结束后当天,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上述三个网站复核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但将取消供应商中标(或成交)资格,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提交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否则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对此提供书面承诺)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对此提供书面承诺) (9)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单位负责人的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2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15:00 至17:30(北京时间),逾期不接受报名。 获取磋商文件******公司(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号2C1单元)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售后不退。 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884 |
采购文件售价: |
人民币****元/套,邮寄费自理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
2026 年 9月 28日10:00 (北京时间),磋商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到厦门住总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号2C1单元),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评审开始前; 磋商地点: 厦门住总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号2C1单元)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杨女士 ***********884 |
其他: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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