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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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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4,299,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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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4299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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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平公资采2026830号-1 |
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服务项目 |
4299600 |
4299600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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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96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429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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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采购内容: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服务期限:两年;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及相关技术要求等规定,达到采购人要求; (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包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 3.2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注:(1)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2)网站查询页须完整显示网站名称标题及查询时间。(3)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 至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
3.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文件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
| 4.售价:****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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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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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EGP版本招标文件;投标企业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EGP招标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于系统内无法上传。 2、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监督单位: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5-3972899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
| 地址:平顶山高新区 |
| 联系人:段先生 |
| 联系方式:0375-616595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公司 |
| 地址:河平顶山市湛河区建设路与姚中路交叉口东南方向81米(湛河治理工作指挥部)西侧20米 |
| 联系人:姬先生 |
| 联系方式:***********70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姬先生 |
| 联系方式:***********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