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据资产评估报告载:(1)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作为原告存在两起尚未审结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情况如下:①******公司******公司发生租赁合同纠纷,因对方******公司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于2025年11月正式受理该案,案号为(2025)渝0107民初54628号。目前******公司******公司******公司发生租赁合同纠纷,因对方******公司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于2025年11月正式受理该案,案号为(2025)渝0107民初54630号。目前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2)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向其母公司******公司借款余额为1,****元,该借款为抵押借款,抵押物为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中梁山桥湾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两处房屋建筑物(不动产权证号:渝(2019)九龙坡区不动产权第***********3号、第***********8号),其中土地总面积19,719.7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391平方米。(3)本次委估的两处自建房屋(1瓶装水辅助库房,结构类型为钢结构,建筑面积为164.00 平方米;2洗衣室,结构类型为钢结构,建筑面积为21.58平方******公司(******公司)的土地,被评估单位未拥有该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存在“房地分离”******公司土地使用权主体不一致。提前报告使用者关注,2、据专项审计报告载:******公司对前期2022-2023年延迟退休人员计提的参内退费用重新计算,对差额进行调整,调减应支付的社保费用66,****元。******公司对2024年计提的3人参内退费用重新计算,对差额进行调整,调减应支付的生活费213,****元。(3)根据《******公司股权转******公司(甲方)于****-**-********公司(乙方)签订了《人员移交协议》,协议约定“一、甲方移交参内退等集中管理人员16名,乙方代甲方履行向前述人员支付相关待遇的义务,甲方向乙方支付以上人员待遇、社会保险、医疗保险费合计7,689,****元(包含2024年已计提3人未支付费用901,****元,本次新增13人费用6,788,****元),二、甲方支付管理费350****元/人,合计56,000.0****元(包含前期已计提10,****元,本次新增45,****元)******公司******公司签订的《人员移交协议》,本次审计将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余额2,721,****元以及管理费10,****元调整至其他应付款******公司,同时将本次新增13人参内退人员费用6,833,****元调增其他应付款******公司。本次合计转入其他应付款******公司9,565,****元。截止****-**-**,应支******公司参内退费用共计19,387,287.8****元。,3、标的企业采矿权合同已于****-**-**签订,12月22日办理了采矿权不动产证。****-**-**接到九龙坡区规资局通知,由于标的企业原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在2028年到期。按照市规资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生态修复监督管理的通知》(渝规资【2025】403号)要求,对于年限不足5年的矿泉水矿区生态修复方案需要重新编制,目前标的企业已采购编制服务商,预计在2026年5月中旬完成新编制的修复方案。待修复方案获得审批通过后,方可领取采矿权证。,4、标的企业承租******公司位于九龙坡区华岩******公司机修厂)、九龙坡区华岩镇西山四社北矿工业广场水池土******公司机修厂新车间资产,共有土地面积11580.4平方米(17.37亩)、房屋建筑面积1828平方米(权证号:渝2022九龙坡区不动产权第***********2号、105D房地证2007字第00145号、房权证105字第071132号)。标的企业系******公司******公司,双方以****元租金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ZLS-2026-02),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起至****-**-**止******公司******公司100%股权及债权的转让,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该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待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后,******公司将对该土地房屋租赁资产进行公开挂牌招租程序。5、本次股权转让涉及职工安置事项,具体内容详见职工安置方案。,6、标的企业许可证取得情况详见专项审计报告。7、本项目转让底价为****元,其中标的企业100%股权转让底价****元,债权转让底价为****元。若项目产生竞价,溢价部分归属股权。8、备查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2)2024年度审计报告;(3)专项审计报告;(4)2026年4月财务报表;(5)职工安置方案;(6)采矿权出让合同;(7)资产租赁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