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2026年产业道路(差等路改造)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TSJYJT202603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川县2026年产业道路(差等路改造)建设项目已张家川县2026年产业道路(差等路改造)建设项目已由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以张交发〔2026〕31号文件批准了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招标人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广汇天(甘肃)******公司zclogin,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资金及中央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张家川县境内。
2.2 项目简介:招标规模及内容概述(一标段施工):改建四级公路9条19.084km,挖除旧路面1728.29m³,挖除旧天然砂砾垫层1696.368m³,拆除波形护栏3255m,拆除圬工(涵洞)44.88m³,拆除旧边沟1064.09m³,挖土方17307.9m³,弃土方9459.1m³,填方7302.121m³,现浇混凝土三角形边沟1095.1m³/4696m,现浇混凝土矩形边沟456.5m³/1224m,现浇混凝土矩形边沟盖板6m³/81块,现浇混凝土梯形排水沟36.6m³/180m,边沟涵45.53m³/171m,急流槽77.94m³/129m,1-0.5m双壁波纹管式急流槽20m,C25片石混凝土路堑墙118.4m³/22m,C25片石混凝土路肩墙168.9m³/40m,C25水泥混凝土护坡15.3m³/12m,15cm天然砂砾垫层27139.28㎡,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84311.28㎡,原混凝土路面打裂压稳4499㎡,钢筋1.622t,培土路肩4156.992m³,1-0.5m过水管涵80m/11道,1-0.75m钢筋混凝土圆管涵30m/5道,1-1.0m钢筋混凝土圆管涵32m/5道,1*1.5m钢波纹管涵15.9m/1道,C级波形钢板护栏7822m,轮廓标1034个,单柱式铝合金标志牌102个,道口标注120根,平面交叉28处,橡胶减速带77.7m/19处(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为 2 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起讫桩号、公路等级、主要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标段号 | 招标内容 |
001 | 张家川县2026年产业道路(差等路改造)建设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建安工程。 |
002 | 对张家川县2026年产业道路(差等路改造)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理、缺陷责任期监理和相关后续服务。 |
2.4 招标方式及计划工期:
本次招标各标段的招标方式及计划工期等见下表:
标段号 | 001 | 002 |
计划工期 日历天 | 180 | 180 |
计划开始日期 | ****-**-**zclogin | ****-**-**zclogin |
计划完成日期 | ****-**-**zclogin | ****-**-**zclogin |
缺陷责任期 | 1年 | 1年 |
保修期 | 其他:1年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业绩见下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见下表。
标段号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主要人员 |
001 | 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以下施工 企业资质: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投标人应进交通运输 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http://gl xy. mot.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其他要求:近5年至少完成过1个公路工程业绩。(公路工程 包括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或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 | 具备公路工程 (或,公路工程) 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持有公路工程 (或其他: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交安类); 投标截止时间的前半年内在投标人企业中连续3个月参加社保;具备 ( (路基工程或路面工程或交通安全设施或其他工程:在过去5年中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的建设施工)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经历; 具备(公路工程) 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截止时间的前半年内在投标人企业中连续3个月参加社保;具备 ( (路基工程或路面工程或交通安全设施或其他工程:在过去5年中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的建设施工) )施工业绩 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总工经历; |
002 | 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 理企业资质:公路工程乙级以上投标人(仅适用于公 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资质的投标人) 应进入交通 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 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 本存款账户 信息; | 其他要求:不要求 |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 及以上〕技术职称; 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 册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投标截止时间的前半年内在投标人企业中连续3个月参加社保; |
3.2 本次招标:001 标段、002 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在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不同信用等级的每个投标人,最多可申请标段的数量:AA 级:1 个、A 级:1 个、B 或 C 级:1 个,允许每个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量:AA 级:1 个、A 级:1 个、B 或 C 级:1 个投标标段数量超过允许申请标段数量时,投标人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与方式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tianshui.gov.cn/ggzyjy/)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04-18 00:00 至 2026-04-22 23:59(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
4.3 CA 互认平台业务咨询电话:0931-4267890 ,技术支持电话:0931-426789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5.2 本项目开标和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
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3065/login)进行。
5.3 网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上传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5-08 09:00
5.4开标系统网址: 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3065/login
5.5 项目张家川县2026年产业道路(差等路改造)建设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3065/login)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来编制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网上开标时间:2026-05-08 09:00; 网上开标地点: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3065/login
5.6 其他补充内容:
6 .发布媒介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补遗、变更公告等信息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甘肃省)/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 (https://pzxx.ggzyjy.gansu.gov.cn/index),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http://jtys.gansu.gov.cn),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tianshui.gov.cn/ggzyjy)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tianshui.gov.cn/ggzyjy/) 上发布。
7 .评 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招 标 工作公 开 接 受 社会 监 督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 3 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 年 3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23 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