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赁房屋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定海西园16幢1-4号,无不动产权证,本次招租面积约551.14平方米。若本次租赁房屋的实际面积与上述明示的招租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
2、根据出租方提供的《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公文简复单》(府办简复2018年41号),租赁房屋由调出单位无偿划转******公司zclogin(现用名:杭州市******公司zclogin,以下简称“城发集团”),根据《******公司zclogin国有房产经营权委托协议》,城发集团授权委托出租方对租赁房屋开展招商招租、合同签订、合同期管理、租金催缴等事宜。
3、本次租赁房屋的质量、具体位置、房产面积和土地面积等以现场实际为准,租赁房屋的装修部分不以展示现状为准,租赁房屋在移交时,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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