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污水处理站水处理化学制品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骆向阳 ***********
报价起止时间:****-**-** 00:24 - ****-**-** 20:00
采购单位: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污水处理站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 水处理剂 聚合氯化铝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水处理化学品; 氧化铝 (Al₂O₃) 质量分数:≥ 28%;执行标准:GB/T 22627--2022;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 |
50吨 |
147500.00 |
- |
| 工业用氢氧化钠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水处理化学品; 执行标准:GB/T209-2018;氢氧化钠含量:≥ 98%;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 |
120袋 |
8250.00 |
- |
| 水处理剂 阳离子型聚丙烯酰胺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水处理化学品; 阳离子度:≥ 28%;执行标准:GB/T 31246-2025;特性黏度 :≥ 3.0 dL/g;固含量:≥ 90%;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 |
2吨 |
35000.00 |
- |
| 食用级葡萄糖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水处理化学品; 总糖含量:≥ 99.5%;执行标准:GB/T 20882.1-2025;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 |
70吨 |
301000.00 |
- |
买家留言:-
附件: #
响应附件要求:供应商响应附件上传要求:
一、必须上传的附件清单
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响应时,须上传以下附件,未按要求上传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其报价无效:
1. 报价文件(加盖公章,PDF格式);
2. 营业执照(加盖公章,PDF格式);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PDF格式);
4. 财务状况证明材料(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个月银行资信证明/财务状况承诺函,PDF格式)
5. 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关键页,PDF格式);
6. 产品出厂检验报告,须具有CMA资质标识(PDF格式);
7. 产品合格证(PDF格式);
8. 技术参数响应表(按采购文件模板填写,加盖公章,PDF格式);
9. 样品送检确认函(按采购文件模板填写,加盖公章,PDF格式);
10. 信用查询截图(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须包含查询日期,PNG或JPG格式);
二、上传格式与命名要求
1. 文件格式:文字材料统一为PDF格式,图片材料为PNG或JPG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MB。
2. 文件命名:按"序号+附件名称"格式命名,如"1-报价文件""2-营业执照""3-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等,便于评审时查阅。
3. 清晰度要求:扫描件或照片须清晰可辨,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内容的,视为未上传。
三、注意事项
1. 所有附件须为供应商自身制作或持有的材料,不得伪造、变造。
2. 《样品适用性试验记录》《中标样品封存确认单》等文件由采购人出具并留存归档,不作为供应商上传附件。
3. 供应商应确保上传附件完整、有效,因上传遗漏、格式错误、文件损坏等导致评审无法进行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塔城地区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 和布克赛尔镇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库甫路39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 样品送检要求 |
1. 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不少于0.1kg的样品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污水处理站】,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逾期或未送达的,视为未响应采购需求,报价无效。 2. 采购人使用现场污水水样,按统一试验条件(烧杯搅拌试验)对所有样品进行适用性试验,评判絮凝效果、沉降速度、上清液浊度等指标。合格的进入评审,不合格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报价无效。采购人出具《样品适用性试验记录》并留存归档。 3. 供应商对试验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经双方协商共同委托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预付,维持原结论的由申请方承担,推翻原结论的由采购人承担。 |
| 交货与验收要求 |
1. 按采购人通知分批送货至指定地点,供应商承担运输装卸费用及途中风险。 2. 包装规格:25kg/袋,内衬塑料袋、外套编织袋,随货提供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3. 数量以过磅计量为准,质量以采购文件载明的执行标准及核心参数为准,采购人有权抽检,不合格须无条件退换。 4.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一年。 |
| 报价要求 |
1. 报价为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到货价,包含产品费、税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 报价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报价。 3. 报价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报价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财务状况证明材料、产品质量检测报告(须具有CMA资质标识)。 4.异常低价审查:若供应商报价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预算金额)的60%,将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成本核算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发票或报价单、人工成本测算表、运输及装卸费用明细等),证明其报价能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未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或材料不足以证明报价合理性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产品; 3.未被”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严禁转包、违法分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