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经开区先进功能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管理机构”澄清文件(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荣县经开区先进功能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管理机构”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项目人员配备(20分)的评审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1、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公告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得4分,本项最多得4分。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全国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或一级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职业资格或执业证书得 2分,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 2 分,本项最多得4分。
3、工程管理负责人:具有全国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或一级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职业资格或执业证书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 2 分,本项最多得4分。
4、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全国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或执业证书得2 分,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 2 分,本项最多得4分。
5、其他人员:每具有 1 个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上述调整,只对分数调整,内容未调整,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不延长开标时间。
招标人******公司zclogin
招标代理机构:四******公司zclogin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