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十堰市郧阳区安阳镇居峪至杨溪铺钟山双车道项目3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供应商客户端点击本项目公告中的文件下载链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04-2026-00296
3.项目名称:十堰市郧阳区安阳镇居峪至杨溪铺钟山双车道项目3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万元):100.000000 万元
6.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 万元
7.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3)供应商拟派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以上人员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4)供应商2024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省级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认定为D级(须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查询截图、省级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截图。无省级信用评价的,以交通部全国信用评价为准;无全国信用评价的,初次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若无不良记录,按A级认定,若有不良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认定;公路施工企业无故未参与年度信用评价的,信用等级按C级确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至****-**-**,每天0:00 至12:00,12:01 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使用供应商客户端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是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注册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登录供应商客户端点击项目参与(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点击项目参与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站:https://czt.hubei.gov.cn/zchj/register;
4.售价:十堰市郧阳区安阳镇居峪至杨溪铺钟山双车道项目3:****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01:00:00(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09:00:00(北京时间)
3.地点: 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国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云平台”按照操作提示提交
五、开启
1.时间:****-**-** 09:00:00(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东城开发区天津路天府华都13楼1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2.资金来源:区县级财政性资金;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4.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开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十堰市郧阳区安阳镇西堰村二组
联系方式:***********2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公司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东城开发区天津路33号1幢1-25-1
联系方式:0719-80277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明星岑
电 话:0719-8027792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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