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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范围的试行意见》(合人社秘〔2016〕70号),经庐江县怡和园老年护理院对参保人员入院情况进行初审,县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鉴定复审。现对庐江县怡和园老年护理院第十批符合享受医养结合待遇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zclogin至3月23日,公示期3天。社会各界人士对公示的名单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反映(受理电话 0551-***********zclogin)。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塔山路266号 邮编: 231500
附件:庐江县怡和园老年护理院第十批符合享受医养结合待遇的人员名单
庐江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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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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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怡和园老年护理院符合医疗护理对象资格人员名单(第十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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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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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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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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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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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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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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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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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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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2级,老年痴呆症,腔隙性脑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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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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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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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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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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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高危),腔隙性脑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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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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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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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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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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腔隙性脑梗死,老年痴呆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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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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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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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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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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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梗死,老年痴呆症,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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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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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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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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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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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梗死,糖尿病,左肢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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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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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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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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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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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梗死,糖尿病,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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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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