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拍卖标的,竞得人须另行按拍卖标的成交价款的5%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按(湘发改价费【2024】292号文件规定缴纳(如果成交金额****元zclogin以下的,按永发改函【2024】3号文件意见,继续执行永发改函【2019】152号文件标准:买受方承担成交价款的0.24******公司zclogin代收代缴,所有款项须在成交当日内付清。
2、标的移交。拍卖成交后,车辆由竞得人自行保管,竞得人按约定付清全部款项后(成交价、交易服务费和佣金)方可办理标的接交手续,标的均按展示现状移交。所有款项于拍卖日当日付清。
3、按当地交管部门相关规定,过户、提档、落户是否有限制(限牌、环保),相关事宜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咨询落户地市车管所。
4、竞买人凡参与拍卖活动即视作其已确认自身具备所竞买车辆的竞买资格和相关过户条件,拍卖资料和拍卖清单的描述仅供参考,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并核实;拍卖人、委托人均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缴纳了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本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承担与本次拍卖相关的法律责任。拍卖成交后,竞得人不得以标的现状与图片不符要求悔拍或退还全部/部分已缴纳的成交价款。
5、车辆移交后限10个工作日内过户完毕,否则因安全需要,委托方有权注销该车信息。
6、车辆的转过户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车辆转过户所需一切税、费(旧机动车重新购买车辆交强险、车船使用税、年检费、补证费、违章、罚款)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7、车辆竞得人提车过户前需去除车身特殊标识如公务用车标识等、执法车辆需整车重做油漆拆除警灯、警报装置及车牌,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车辆成交后未过户不能上路行驶,如上路行驶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竞得人自己承担。
9、竞得人逾期未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费用,拍卖人有权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取消竞得人资格,竞得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负责赔偿,并参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处理(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10、竞买人在报名参加竞买前必须熟读《交易须知》、《交易公告》,并遵守所有条款,否则转让方可单方面终止资产转让合同,收回本次转让的标的物,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1、该资产转让价款属于不含税价款,在竞得人将全部款项支付到位后,转让方向竞得人只出具无税收款收据,不提供正式发票。
12、本次拍卖标的实行“车、牌分离”原则现状拍卖,即只对车辆进行拍卖,不含车牌。拍卖成交的车辆,按规定须重新选择号牌,原号牌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收回处理。
13、拍卖业务咨询电话:***********zclogin567(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