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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2000吨半导体、新能源核心设备等高性能合金钢零配件项目(重新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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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芙蓉大道北侧、苏港路西侧、茅场里路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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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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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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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司拟在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芙蓉大道北侧、苏港路西侧、茅场里路南侧新征土地53106平方米,新建厂房及附属建筑90670平方米,建设“年产32000吨半导体、新能源核心设备等高性能合金钢零配件项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4年12月31日取得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复。该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正在建设中,1#、2#、3#车间厂房及公辅工程已建设完成,涉及变动的设备暂未进场,其余设备已进场。
由于该项目建设内容发生变动,具体为:原天然气加热炉采用的低氮燃烧装置,现调整为选用高效率节能款天然气加热炉,天然气年用量减少46.5万m³,低氮燃烧装置取消建设;原机加工废气经“油雾净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现调整为选用低挥发性、低油雾配方乳化液,乳化液年用量减少76.8吨,机加工废气取消处理装置、无组织排放;检验工序新增渗透剂、清洗剂、显像剂辅料使用。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由于本项目机加工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变化,该部分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以上,因此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项目调整后,产能保持不变,仍为半导体、新能源核心设备等高性能合金钢零配件32000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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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本项目加热锻造工序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27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切料产生的油雾(非甲烷总烃)、机加工产生的油雾(非甲烷总烃)、检验工序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通过采用封闭式加工的先进加工中心,选用低挥发性、低油雾配方乳化液,检验工序选用VOCs含量低于10%的渗透剂、清洗剂等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
2、废水:本项目排水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公司澄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老夏港河。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天然气炉、锻打设备、车加工设备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建设单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本项目含油金属屑、废乳化液、废油、废抹布手套、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金属边角料、废氧化皮、不合格品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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