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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上海市
上海市
发布日期:
2026-09-02
招标公告金额:11087000元
【招标单位】
东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拟在建项目
*
招标投信息
招标公告
1. 招标内容
- 1.1 招标项目名称:
- 东航技术2026-2028虹桥勤务外包项目(远机位地区)(重新招标)
- 1.2 标段名称:
- 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 1.3 标段号:
- 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 1.4 招标范围与说明:
- 1.服务项目:东航技术2026-2028虹桥勤务外包项目(远机位地区)(重新招标) 2.主要要求:为东航技术在虹桥机场(远机位地区)提供接送机勤务服务。三年参考数量49275班。 3.合同期限:3年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预算(含税):****元/3年 最高投标限价:远机位区域勤务服务含税单价限价为****元/班,航班一进一出视为1班。
- 1.5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取得法人授权并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或分支机******公司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其投标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近三年(****-**-**至投标截止日)具备1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或被招标人暂停资格且仍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被列入中国东航“禁止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9、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报名、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 1.6 采购清单:
- 清单-****-**-** 15:49:09-1 报名后查看
- 1.7 公司业绩要求:
- /
2. 报名方式
3. 招标文件
4. 联系方式
- 4.1 招标人:
- *****公司.
- 4.2 联系人:
- 唐俊杰
- 4.3 联系方式:
- /
- 4.4 联系地址:
- 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三路99号
- 4.5 招标代理机构:
- ******公司.
- 4.6 联系人:
- 许雨恬、马天乐
- 4.7 联系方式:
- 021-***********
- 4.8 联系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虹翔五路12号东航地******公司)
5. 其他说明
- 5.1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第一步:在东航集团集采实施平台caigou.ceair.com完成免费注册登记。第二步:在东航集团集采实施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点击立即报名,在费用管理页面查看本项目收款账户信息,通过网银或电汇转账等方式支付平台使用费(平台使用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完成转账后,进入费用管理页面确认交款信息,自行下载电子发票。如果提示企业信息不完善,请至系统管理-企业信息页面完善企业信息,提交后待审核通过即可继续确认交款信息。第三步:完成交款信息确认后进入东航集团集采实施平台-我的招标-继续任务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如遇到操作问题,可在平台首页右下角咨询在线客服)招标代理联系人邮箱:xuyutian@ceebc.net
- 5.2 本项目投标采用线上电子文件投标方式进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在东航集团集采实施平台caigou.ceair.com完成线上注册、登录、报名、上传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等工作。所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版须为盖章后的正本彩色扫描件,且该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1套)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邮寄至投标邀请书指定地点,两者必须保持一致。线下投标文件纸质版如与线上投标文件电子版存在不一致之处,以线上投标文件电子版为准。
- 5.3 评标方法:综合评价法 定标方法:根据评标委员会确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择优确定 担保要求:投标保证金:100,****元;履约保证金:750,****元(履约保证金如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按中标合同金额的10%收取)
6. 附件
- 附件下载:无附件
7. 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 7.1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招标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也可进入东航集团集采实施平台“疑问和澄清”区域提出疑问。
- 7.2 如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联系人以采购文件联系人为准。
- 7.3 如投标人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可在收到异议答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异议处理为投诉的前置程序,投诉材料需包含异议处理情况。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东航采委会办公室】;投诉异议公共邮箱:jtcwbtsyy@ceair.com。
- 7.4 异议人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如发现异议人提供的异议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或编造虚假异议内容或证明材料的异议,将被视为不良异议行为,并将按照招标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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