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厦******公司的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21号令)、《厦门市混合产业用地管理办法》(厦资源规划规〔2025〕5号)和《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等规定的用地条件,我局拟按协议出让方式供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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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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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基于XM92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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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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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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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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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总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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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用地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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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思明区03-08厦港片区大学路与演武路交叉口西北侧(含地下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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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4.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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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04旅馆用地、1206城市轨道交通用地(轨道站点出入、通道、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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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计容):9343平方米以下,其中酒店9200平方米以下(含配备独立母婴室,套内建筑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轨道站点出入口、通道、附属设施不小于143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不计容):762平方米以下,其中酒店配套用房450平方米以下;地下轨道站点出入口、通道、附属设施不小于31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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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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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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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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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示时间为5日。对上述供地情况有异议者,请以书面方式于****-**-**前向我局纪检监察室反映。
二、受理地点:厦门市江头北路71号;电话:0592-5583757;传真:5583757。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与意向人签订《厦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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