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河流域(南陵县城区段)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项目施工一标段监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漳河流域(南陵县城区段)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项目施工一标段监理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王家花园沿河路1幢2单元402室
中标费率:75%
四、评审专家名单:陈华报、陈达胜、赵威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成交价×1.2%,不足****元按****元收取。
收费金额:****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安徽正******公司,未按采购需要第五项服务承诺提供承******公司,未提供异常低价证明材料。
3、供应商业绩:(1)经开区日立北侧水系及西侧箱涌工程监理(2)南陵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三标监理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南陵县经济开发区宇培幸福时光写字楼S1#楼506室,联系电话:***********819。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公司
地址:南陵县龙门桥排涝站四楼
联系方式:0553-683202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公司
地址:芜湖市南陵县经济开发区宇培幸福时光写字楼S1#楼506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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