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拟公开选取法律咨询服务单位,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按照我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现将本次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服务范围:为******公司在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及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规模的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
(二)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发行人公司债券申报发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出具法律意见书所涉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包括:发行人基本情况及主体资格,发行程序******公司债券申报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的批准和授权、发行条款、发行的实质条件、募集资金用途,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大法律事项和潜在法律风险等;对主承销商、审计机构、评级机构是否被相关监管部门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进行核查(如需)。
2.就本项目公司债券申报发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发表明确法律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3.审阅《募集说明书》中与法律意见书相关的部分;
4.协助准备相关监管机关对本项目的备案、确认需要的申请文件;
5.参加本项目与法律工作相关且必要的协调会议。
(三)服务费用:不高于人民币50万元,报价为包干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食宿及交通费、税费等。报价单位提交的报价需不高于上述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二、报价单位资质(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经营范围应涵盖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或相关业务;
(二)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三)具备专业的法律服务能力,相关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及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公正、规范地提供服务,并对服务质量承担完全责任;
(四)熟悉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债券发行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近三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三、预计采购时间
2026年9月17日上午10:00前。
四、其他
(一)请有意向参加本次征集的各供应商在2026年9月17日前与我集团联系。我集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女士,***********980。
(二)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我集团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及意向征集,后续具体采购事宜以我集团发出的相关采购文件为准。
******公司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