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320国道杭州博陆至仁和段工程(临平段)土建施工第TJ02标段工地试验室及外委检测服务-二次采购项目评审结果(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09月07日12时00分
一、评审情况
(一)成交候选人名单:
采购名称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备注 |
******公司320国道杭州博陆至仁和段工程(临平段)土建施工第TJ02标段工地试验室及外委检测服务-二次采购 |
浙江中浩******公司 |
价格排序第一 |
******公司 |
价格排序第二 |
(二)被否决响应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采购名称 |
被否决响应供应商名称 |
被否决原因 |
******公司320国道杭州博陆至仁和段工程(临平段)土建施工第TJ02标段工地试验室及外委检测服务-二次采购 |
******公司 |
符合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9条第5点 |
(三)其他说明:经评审供应商有效报价有两家,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且报价具备竞争力的,本次采购活动继续开展。
二、异议渠道和联系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公司
递交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 21 号******公司总部大厦2402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771-2569172
电子邮箱:#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报价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响应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三、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2569499(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 21 号******公司总部大厦
联系人:
1、公司业务部门:罗女士 0771-2569562
2、集团采购服务中心:李女士0771-2569172
采购单位:******公司
2026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