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的与实际情况若有差异,不调整标的交易价格。
2.标的以实际状况为准,交易市场及转让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介绍和评价,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意向受让方有义务了解和查验交易标的,对可能存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 或聘请专业人员鉴定。意向受让方交纳了竞价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4.受让方承担标的交接、装运、使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相应的安全环保事故责任。
5.受让方在经营过程中,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
6.受让方对地上附着物、附属设施等有管护责任,新建设施应征得所有权人同意。
7.涉及标的各种补贴的约定:受让方所流转的土地,如果有国家惠农补贴归受让方所有,如遇国家征地,地上种植物补偿归受让方,其余补贴包括并不限于安置费、土地补偿、地上附着物(除种植物以外)补偿等所有补贴均归转让方所有。本地块如果有国家惠农补贴,能享受到补贴的具体面积以本年度村集体实际情况为准。
8.标的无抵押, 标的未办理产权证
9.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新家果蔬基地大棚为暖棚,共6栋,每栋面积600平方米。6栋暖棚与其他空场共计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15亩)。承包方需在终止合同或合同到期后,保证暖棚与其他配套设施无损坏,并仍可正常使用。如果暖棚及配套设施损坏,由承包方负责修缮。暖棚发包期限为3年,每年****元zclogin,一年一交款,每年5月1日前承包方需将当年承包款****元zclogin交至发包方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