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浦江县仙华街道亚太大道611号厂区范围内的地上2幢建筑物的拆除、外运(废弃物处置地点自行调查确定)
招标公告
浙江省
金华市
发布日期:
2026-08-27
招标公告金额:176812元
【招标单位】
浙江省浦江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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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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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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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信息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标的:浦江县仙华街道亚太大道611号厂区范围内的地上2幢建筑物的拆除、外运(废弃物处置地点自行调查确定)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浙江省浦江******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金华市 |
| 挂牌价格 | 176,****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5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
| 转让事项说明 | 一、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公司,开户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账号:**********************644),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二、受让方必须在竞价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浦江县亚太大道611号范围内房屋拆除清运合同》、《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及《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剩余部分成交款至指定账户(户******公司,开户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账号:**********************644)。 三、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元,受让方须在竞买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承包范围内的房屋全部拆除清运完成,验收合格后受让方凭竣工验收文件和发包人书面意见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手续(不计息)。因受让方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施工安全事故等引起相关赔偿责任,拆解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优先用于相关赔偿。 四、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之日起(视为标的资产移交完毕),转让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本次转让标的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受让方负责。本标的物交割手续前受让资产的保管和安全责任由转让方承担,在完成交割手续后的保管和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承担。 五、本次标的具体交割安排及时间以转让方通知为准。受让方在对标的的拆除、搬迁、清运、平整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等情况,受让方应自行解决。如发生事故、案件等情况,并因此造成各方损失的,受让方应负全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与转让方、交易所无关。 六、受让方应在成交后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拆除清运,通过验收并将相关施工人员及设备等全部清场。工期按时或提前完工的,不奖不罚。因受让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迟1天,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以此类推。延迟10天以上的扣除受让方的全部履约保证金,且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履行(受让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清场),并追究由此对转让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转让方将另行组织人员进行拆除。 七、受让方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标准进行规范、合法处置标的资产。 八、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浦江县亚太大道611号范围内房屋拆除清运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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