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承租方必须为合法注册且有效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二)承租方为单位的,必须具备合法的经营手续、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必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个人信用。
(三)不符合条件参加报名的,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来源合法;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房地产不用于非法活动等。 |
|
承租相关要求
|
租金底价(元)
|
480000(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增长3%。) |
|
租金支付方式及期限
|
(一)1.该租金底价为一年租金;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二)承租方按合同约定将首期租金、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支付全部款项后,出租方开具租金收款凭证。 |
|
承租押金(元)
|
144000 |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租金底价、成交价均不含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缴纳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2、三年一租,租金一年一付,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增长3%,押金不计利息,合同到期后,按合同约定退还。
3、本次招租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详见地块周边附属的设施状况照片。
4、环保方面:承租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做好场地防渗漏设施,防止发生土质污染事件。承租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物须达标排放,妥善处置,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损害。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环境污染的,承租方应承担全部治理费用及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安全方面:承租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现场吊装作业和设施设备检维修作业。如涉及高处作业、大型吊装等危险作业,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控措施,确保作业安全。承租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出租方及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城管方面:租赁场地范围内原则上不得新建任何建构筑物。承租方如确有建设需求,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并依法向城管、规划等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限期自行拆除并恢复原状,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因政府规划调整,或引发群众信访、网络负面舆情等严重影响出租方权益的情形,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或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应于解除日或期满日次日起三十日内将场地恢复原状并交还出租方,逾期未恢复或未交还的,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场地内的装修及附着物,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出租方无需给予承租方任何补偿或赔偿。
8、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未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搬离并交还场地的,除应按约定条款的标准支付场地占用费外,每逾期一日,还应按届时有效的日租金标准的两倍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实际交还场地之日止。
9、为保证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承租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另行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伍万陆仟元整(¥356,000.00)给出租方。
10、此公告模版为固定模版,部分内容无法修改,以现场实地勘察为主。 |
|
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
保证金金额(元)
|
144000.00 |
|
保证金交纳期限
|
****-**-**zclogin 17时00分 |
|
处置方式
|
(一)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出租方确认其合同签署、首期租金缴纳后,通知交易中心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
(二)如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1、成交后,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在成交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书》的;
2、成交后,承租方不支付或者未按期支付首期租金、承租押金及佣金的。
(三)承租方出现上述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易中心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招租标的的,承租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该标的可再次挂牌交易。
特别提示:
1. 每个标的每个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子账号均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唯一的不同的虚拟子账号,请不要交错。不要使用之前参加项目的子账号或者其他人的子账号缴纳。
2.请通过会员注册账(卡)号按系统提示缴纳,否则无效。
3.保证金缴纳方式:网银划转,柜台划转(注:不能通过现金直接存入)。
4.请根据系统页面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汇入指定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状态为“已缴纳”,缴纳成功后方可参与竞价。
|
|
标的交割
|
(一)成交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公告期满,结果无异议的,承租方须在出租方通知的时间内至出租方处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书》,并提交以下材料:
1、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已签字的复印件;
2、承租方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4、如承租方为其他类型的,应报送上述相对应的材料。
5、提交材料须与报名时的材料一致,否则由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本次招租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出租方不保证房屋及附属的设施、设备的完好,交付房屋时如含装修部分,承租方不需使用的,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由承租方自行拆除,费用自理。
(三)出租方已承诺在《房屋租赁合同书》规定的租赁起算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因承租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四)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前,若因招租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意向承租方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意向承租方不得向中心主张除退还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出租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中心无关,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中心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五)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完全接受《房屋租赁合同书》中的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