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历史文化街区改造(一期)改造项目(B-15安置小区部分)130号车位
招标公告
浙江省
绍兴市
发布日期:
2026-05-12
招标公告金额:0元
项目编号:*****zclogin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zclogin |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zclogin |
| 出租标的地址 |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笛里人家 |
| 交易机构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696-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胡先生|联系电话:0575-***********zclog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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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公司zclogin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 无产权证书【请投资者注意!】。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绍兴柯桥历史文化街******公司zclogin 联系人 赵先生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5-***********zclogin 联系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育才路1号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1,600.00 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 ****元zclogin/年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1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车位。仅可用于停放 小型家用轿车、SUA,不得用于停放货车、客车、工程车辆或其他特种车辆,亦不得擅自改变车位用途(如堆放物品、经营等)、不得作为只针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按****元zclogin/处缴纳。 2、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 一年 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承租方每只车位需另行支付车位管理费,按现物业相关规定缴纳每年车位管理费,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3、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6、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8、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9.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及其相关人员应当不存在《市管企业禁止与领导人员亲属近亲属所办企业发生业务往来暂行办法》(绍市国资党委〔2019〕3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禁止交易的情形。如存在禁止交易情形的,出租方有权根据相关规定处理本次交易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终止交易等。(绍兴国有企业适用) 租期 3年 有无免租期 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 本次拍租只针对笛里人家小区业主。 意向方在报名前需提供户主房产信息(意向方为笛里人家房屋登记所有权人)至出租方处进行资格预审,出租方或出租方委托的单位审核后,对证明文件盖章确认,意向方在“浙交汇”系统报名时需同步上传出租方或出租方委托的单位盖章确认、本人签名加盖手印的证明文件。若无该证明文件,意向方报名将无法通过审核。所涉后果由意向方自行承担。(意向方最终是否符合条件具有报价资格由出租方确认。)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0.05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意向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合格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公司zclogin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如因承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出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应当退还承租方立约保证金。 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公司zclogin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或按照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公司zclogin无涉。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公告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方,则不变更公告内容,按照约定的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3.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一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 # # # #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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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胡先生 电话 0575-***********zclogin 传真 邮箱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9楼 网址 https://www.sxcqpt.com/SX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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