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磷酸浓缩EF套产能应急替换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二次)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组织******公司磷酸浓缩EF套产能应急替换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二次)(项目编号:*****),现对本项目作如下澄清:
1、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中“类似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在****-**-**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担任过已完工的单套规模在15万吨/年及以上磷酸装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修改为“类似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在****-**-**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担任过已完工的单套规模在15万吨/年及以上磷酸装置EPC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2、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施工负责人职称及业绩中“类似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在****-**-**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担任过已完工的单套规模在15万吨/年及以上磷酸装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修改为“类似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在****-**-**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担任过已完工的单套规模在15万吨/年及以上磷酸装置EPC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并以此为准编制投标文件。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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