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记日期:****-**-** |
| 所有权人:祁山镇祁山联合林场 |
权证编号:**********************4、**********************5、04***********6 |
权证年限:****-**-**
至****-**-** |
| 项目描述:1999年杉木人工造林 |
| 交易面积:
150.00亩
其中:公益林
0.00亩,商品林
150.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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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位置:祁门县祁山镇光明村新村组 |
| 项目四至:1号小班土名“金坑”东至:本林场2024年主伐山场降;南至:山脚;西至:油茶地沿降直下;北至:降。2号小班土名“金坑”东至:本林场2025年主伐山场交界降;南至:山脚;西至:本林场2025年主伐山场湾头降;北至:凫峰镇交界降。3号小班土名“金坑”,东至:湾;南至:山脚路;西至:大圣坞子降;北至:新村组山头油茶林。 |
| 坐标拐点: |
| 树种组成: |
| 主要树种:杉木 |
平均树龄:27年 |
株数:万株 |
| 平均树高:15.00米 |
平均胸径:16.10厘米 |
蓄积(材积)量:1728.0立方米 |
| 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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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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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①受让方通过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网站进行注册报名。②受让方获得这片杉木林的采伐、运输、销售权利。采伐、运输作业必须遵守林场指导和管理。林木采伐时间不得超过****-**-**,木材运输时间不得超过****-**-**。采伐、运输作业完成后,无条件地及时将山场交付给林场,以便更新造林。③受让方竞买后,林场只提供本次林木采伐证和本采伐证核定的木材外运指标,如木材数量出现差异林场概不负责。林场已做好四至边界线标记清楚,以防越界采伐;林场积极协调解决受让方在采运过程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④受让方经营作业必须规范操作。绝对不允许偷盗和破坏中标范围以外的树木和公物,同时必须预防森林火灾,在采伐区发生森林火灾或者采伐作业人员造成森林火灾的,交由森林公安处理,并赔偿造成的损失。受让方若需开设木材集材、运输道路的,应事先征得土地所有方同意,开路临时占用土(林)地的损失补偿费用由受让方负担,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林场予以协助)。受让方木材途径第三方修建的运输道路,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林场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在采伐运输过程中所修建的木材运输道路,作业结束后,其使用权无条件交由林场所有。⑤受让方向他人转让中标标的物,应事先通知出让方。⑥受让方必须要为生产作业人员购买安全生产保险,运输车辆必须为合法营运车辆,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亡(害)等安全责任事故,以及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盈亏等相关事宜均由受让方自负,林场均不承担相应的责任。⑦受让方竞买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竞买成交款;逾期未交清木材成交款,视为弃标,林场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作为林场的赔偿金及费用。⑧受让方交清全部货款后,林场于7个工作日内办理拔交手续;⑨本标的物按现状竞买,林场对标的物瑕疵不作任何担保。⑩按原联营合同条款,该山场林木采伐作业优先安排联营方劳动力,采运工资参照《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报告书》有关技术经济指标。金坑本次招标主伐的山场共有三个小班,主伐总蓄积为1728m3,其中杉木1199m3、杂木529m3。 |
| 使用权人:祁山镇祁山联合林场 |
权证名称:林木采伐许可证 |
权属类型:
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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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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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 项目审批信息 |
项目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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