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民县阿勒腾也木勒乡吉也克齐砂石料厂二区
公开挂牌出让交易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源部〔2023〕1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党厅字〔2018〕5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若干事项暂行办法》(新自然资规〔2021〕1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裕民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此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交易平台
出让人名称:裕民县自然资源局
出让人地址:裕民县塔斯特西路25号
交易平台名称:*****公司
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gzy.xjtc.gov.cn/
其他发布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裕民县人民政府网
二、拟出让矿业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裕民县阿勒腾也木勒乡吉也克齐砂石料厂二区
出让矿区范围拐点坐标(CGCS2000坐标系):
序号: X Y
J1 83.*********** 46.***********
J2 83.*********** 46.***********
J3 83.*********** 46.***********
J4 83.*********** 46.***********
矿区面积:0.0618平方千米
出让矿种:建筑用砂
查明资源量:70.94万立方米
生产规模:10万立方米/年
出让年限:6.06年
开采标高:+529米~+513.5米
起始价:103.42万元
保证金:20万元
竞价步长:5万元
注:最终成交的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面积等,以与出让人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确定的数据为准。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二)竞买人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
(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的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四)竞买人须具备的与勘查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等要求。
四、挂牌起始价及保证金确定
裕民县阿勒腾也木勒乡吉也克齐砂石料厂二区出让收益评估底价为103.42万元。根据裕民县自然资源局审核,确定新疆裕民县阿勒腾也木勒乡吉也克齐砂石料厂二区收益价值以103.42万元作为采矿权出让起始价。
为促进竞买申请人合理竞价,避免出现申请人竞得后不及时履约情况,确定裕民县阿勒腾也木勒乡吉也克齐砂石料厂二区竞买保证金为20万元。
五、出让起始价及增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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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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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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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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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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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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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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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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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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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民县阿勒腾也木勒乡吉也克齐砂石料厂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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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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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用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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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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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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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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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确认
(一)出让方式:线上挂牌出让
(二)报名时间:2026年8月24日10:00至2026年9月18日19:00(自公告发布起20个工作日)
(三)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根据新疆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xjtc.gov.cn/)下载中心的指引,查看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流程操作手册。按照“塔城地区矿权线上竞买操作”的指引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上传资料。
(四)报名材料(报名时上传)
1.采矿权竞买申请书(见附件模板,填写完整);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并加盖公章);
3.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模板,填写完整);
4.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见附件模板,填写完整,无委托代理人的无需提供);
5.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需加盖公章);
6.“信用中国”上下载上传“信用信息报告”(首页加盖公章);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下载上传“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首页加盖公章);
8. 竞买人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截图(需加盖公章);
9. 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注:上述资料需加盖公章,请按要求上传。
(五)资格确认
由交易平台在线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竞买资格后,由交易平台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竞买申请人足额缴纳保证金后参加本次挂牌竞买活动。
(六)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
1.竞买申请人报名审核通过后,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9月18日19:00报名截止前缴纳竞买保证金。登录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中“塔城地区矿权线上竞买操作”的指引,选择银行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并足额缴纳保证金。
2.竞买保证金汇款账户需与竞买申请人的名称、诚信库录入的账号一致,根据系统显示的时间和系统提示缴纳。
3.竞得人需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和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规范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578号文)规定,缴纳矿业权交易服务费后,缴纳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
七、挂牌竞价
裕民县阿勒腾也木勒乡吉也克齐砂石料厂二区公开挂牌出让采取线上交易,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增价幅度每次为5万元,竞价规则如下:
1.挂牌竞价阶段。2026年9月20日10∶00至10月9日16∶30。即自报名截止日之后的10个工作日。竞买人报价时,若为第一人报价,其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若已有报价的,其报价不得低于此前最高报价,增加一个增价幅度或其倍数,否则为无效报价。
2.询问阶段。2026年10月9日16∶30,挂牌竞价期限截止时,采矿权竞价系统进入4分钟询问期,若无竞买人继续参加竞价,则最高报价者为该挂牌采矿权的竞得人;若有除当前最高报价者外的竞买人继续竞价,将转入延时阶段。当只有1家报价时,交易系统将不再进入询问期,采矿权直接成交。
3.延时阶段。由延时竞价(4分钟询问期)和若干个延时加价(4分钟)阶段组成。延时竞价时间设定为4分钟,4分钟届满系统进入延时加价阶段,每个延时加价阶段设置时间为4分钟,直至出现第一次4分钟无人加价,此前最高报价者为该挂牌采矿权的竞得人。
4.报价规则。竞买人需按照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中相应采矿权的增价幅度或增加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报价高于前次报价即为有效报价,但不受上一竞买人报价倍数约束。
5.竞买人参与延时竞价、延时加价的条件。在10个工作日挂牌竞价阶段内所有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延时竞价,未报价或报价无效的竞买人不能参加延时竞价。
当只有1家报价时,交易系统将不再进入询问期,采矿权直接成交。
八、成交确认
(一)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与*****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二)竞得人需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和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规范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578号文)的规定,缴纳矿业权交易服务费,缴纳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未竞得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
九、有关事项告知及提示
(一)竞买申请人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二)矿产资源开发、综合利用具有较大投资风险,投资风险由竞得人承担。包括:
1.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资源储量变化带来的风险。
2.“三线一单”环保法规政策调整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调整等法规、政策风险。
3.竞得人事先不了解、事后不执行地方政府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政策,按照国家、自治区人民政府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项目)等,而引发的政策性投资风险。
4.不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确保安全、环保投入,不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和要求进行建设,从而触及法规、政策风险。
(三)涉及原矿区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水、电、林、草等),由水利、电力、自然资源等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给予协调解决。矿区涉及有关土地、草场、林地等占用、补偿审批、环境保护以及其他有关手续的,由竞得人及时依法依规办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缴纳的保证金扣除,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5年内不得参与出让人组织的矿业权出让招、拍、挂活动:
1.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
2.未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或者拒绝签订的;
3.竞得人未按时缴纳交易服务费,未按照《出让合同》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4.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
5.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竞买人应自觉遵守挂牌出让的有关规定,违反竞买规则和破坏竞买活动者,取消竞买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竞得人取得成交确认书后,与裕民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按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价一次性缴清采矿权收益,申请办理采矿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
十、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或交易机构反映(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出让人监督电话:0901-7699874
交易平台联系电话:0901-6238709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公司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