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上海******公司受*****公司的委托,就奉贤区四团镇重点河道水环境综合提升工程项目——水生态调查进行邀请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奉贤区四团镇重点河道水环境综合提升工程项目——水生态调查;
2、项目内容:奉贤区四团镇重点河道水环境综合提升工程项目中相关区域水生态调查。
3、交付地址:奉贤区四团镇
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项目完成
5、采购限价:****元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获取
供应商可于****-**-**至****-**-**,上午9:30-11:00;下午13:00-16:00,携带上述资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所有材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查验后退回)]至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288弄3号楼905室,进行现场验证,逾期验证的将不予受理;标书费****元/本。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 上午10:30时,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 上午10:30时。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288弄3号楼905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288弄3号楼905室。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纸质投标文件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及电子版投标文件(盖章的PDF一份、可编辑的word一份)。
六、其他事项
无
7、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288弄3号楼905室
邮编:201400
联系人:刘冲
电话:***********
采购人:*****公司
联系地址:四团镇
联系人:庄老师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