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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中心城区中央大道(海伦大道-青龙路)、富兴路、兴隆路、国兴路等道路排涝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县中心城区中央大道(海伦大道-青龙路)、富兴路、兴隆路、国兴路等道路排涝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及监理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乡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新乡县中心城区中央大道(海伦大道-青龙路)、富兴路、兴隆路、国兴路等道路排涝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及监理
(二)项目编号:新交GCZB-2026-0103/新乡县政采招标-2026-26
(三)项目建设规模:新乡县中心城区中央大道(海伦大道一青龙路)、富兴路(泰和街-许娄街)、兴隆路(泰和街一许娄街)和国兴路(中央大道一翟坡镇幼儿园)等4条市政道路的排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共改造d800~d1800雨水管网6.57公里,新建雨水管渠0.79公里、渠道断面尺寸为2600x2000,改造雨水主管道检查井146座;改造d500污水管网3.2公里,改造污水主管道检查井106座。(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建设地点:新乡市新乡县;
(五)招标范围:
1标段: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及质保期内保修。
2标段:施工期(实际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
(六)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七)计划工期:
1标段:240日历天;
2标段:随一标段施工工期及工程保修期。
(八)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九)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十)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标段: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2标段: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二)人员要求:1标段: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2标段:拟派项目总监具有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三)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公司无审计报告的,须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四)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与项目总监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4.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4.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4.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4.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所提供的投标资料进行复审,发现弄虚作假的单位,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名单。投标人须对此项内容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6年9月1日00:00至2026年9月7日23:59,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CA锁或标证通扫码登录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或标证通的,请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标证通和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流程》,及时办理标证通及CA数字证书,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二)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三)招标文件售价:****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三)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四)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标证通或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标证通和企业CA锁(包括法人CA锁)进行签章制作。
(六)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智能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视频》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使用标证通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扫描二维码进行解密;使用CA证书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0512-***********。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说明:1.投标人须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标证通或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省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乡版)完全卸载。)
六、评标与定标
(一)评标和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法采用“核查随机法”。
(二)评定分离:是指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环节。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独立开展评标,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环节,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随机确定中标人。
(三) 定标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
(四)定标地点:定标会议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五)定标会议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国资智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新乡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新乡县商务中心3号楼
联系人:吕杰
联系方式:***********090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地址: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12楼1210室
联系人:李佳伟
电话:***********297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新乡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0373-6331011
******公司
2026年8月31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