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兰区君澜湾小区物业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海口市美兰区君澜湾小区物业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二、项目编号:*****zclogin
三、公告性质:其他
四、企业类别:其它
三、详细内容:
海口市美兰区君澜湾小区物业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海口市美兰区君澜湾小区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clogin确定的中标人如下:
一、中标人信息
海口市美兰区君澜湾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中标人:碧桂******公司zclogin
中标金额:
1.住 宅 2.5 元/平方米•月;(以上费用均包含公摊水电费)
2.商 业 3.8 元/平方米•月;(以上费用均包含公摊水电费)
3.空置房计费: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第7个月起按物业费按 100 %的比例计费,空置认定需满足用电<5度/月、水表无变动、房屋无明显生活痕迹(如未悬挂窗帘,未放置床品、生活用品等)、业主需书面向物业提前备案。
注:
(1)住宅电费/水费:按海南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2)商业电费/水费:按海南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服务期:
本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期满前180天进行业主满意度调查,参与人数不低于业主户数一半,且得分在70分以上的,续签两年。如不符合上述续期条件的,本合同期限届满前180日内,招标人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投票表决是否续聘或重新组织选聘新物业。决定不续聘的,应当提前60日书面通知中标人。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依法决定续聘的,应当与中标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中标人不同意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90日书面通知全体业主或业主委员会。
合同到期后,业主大会未作出续聘决定,也未另聘他人,中标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自动延续一年。物业服务合同自动延续期间,业主大会或中标人决定不再履行本合同的,应当提前90日书面告知对方、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并向业主公示。
二、其他公告内容
无
三、监督部门
/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司zclogin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君澜湾小区
联 系 人:刘艳华
联系方式:***********zclogin
招标代理:*****公司zclogin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国贸大道8号建行大厦C座一层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方式:0898-***********zclogin
电子邮箱:jyzx0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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